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
日期:2017-11-22 00:00:00  作者:后勤处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4

第四章 资产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资产条码对识别资产信息十分重要,因管理不善造成条码丢失、损坏、资产条码信息与实物存放地点、使用人等显示不一致等情况,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因其它原因造成条码丢失或损坏的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

(一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本部门资产条码损坏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资产科资产管理员进行后期处理。

(二资产管理部门或个人、资产借用部门因疏于管理,不当使用,以及其它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灭失的,由该部门或使用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三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的,由该资产管理部门或个人、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各系部可根据本部门资产情况,对下辖资产进行责任明确,以确认第三负责人)

(四教职工对其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固定资产负保管责任,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无明确责任人的,由该宿舍内所住人员共同赔偿。

(五固定资产是否有效利用,且资产卫生存放条件是否较好。资产科会开展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若发现部门资产有长期闲置资产,没有物尽其用,资产的卫生条件差,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六资产房间责任书信息是否准确,有无信息不符的情况。资产科在各部门日常检查或期末盘查时,若发现部门内固定资产房间责任书中资产信息与实物不一致,责任书中责任人签字不齐全,房间资产责任书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七每月上报部门资产盘点单的情况。若部门内有资产变动的情况,资产管理员在本月末需向资产科上报本月的资产变动情况。若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部门资产管理员没有按照要求上报资产变动,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八每周固定资产申购的情况。因申购单中物资申购编码填写错误、物资申购名称填写错误、申购理由不充分、申购物品规格型号填写不清楚导致所提交申购单被学院驳回。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九损坏固定资产是否及时报修。资产科会开展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若发现某一资产损坏并超过3个工作日之内没有进行维修手续,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十每学期固定资产集中报废情况。学院每学年集中报废两次,分别为上半学期的11月份、下半学期的4月份。在集中报废的过程中,若出现没有按规定提交报废单据、报废单据不齐全、影响了下学期教学或生活的正常使用的情况,在当月考核时,按照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给予资产管理员减分处罚。

(十一对在实际资产管理工作中有以下贡献的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以及使用人,资产科将写出书面材料,交予人事处,当月考核时予以适当考核加分。

1.在资产管理过程中责任心强,管理水平高,管理有序,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通过设备的改造和技术革新,在节能方面有明显效果节约经费的。

3.能够主动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维护保养、维修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工作状态成绩突出的。

4.在保证安装质量的前提下,自己动手,为学校节约安装调试经费的。

第五章  物品申购、仓储管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促进学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六条  物品日常申购规定。

1.每周四、五为各部门提交下周申购物品单的时间(寒暑假除外),其他时间提交的均为下周的申购单。

2.申购单表格中涉及到的物品编码、名称、数量、用途、需求说明必须填写完整,尽可能的提供照片及实物样品。如果是大型活动,需附上签呈及经费审批附件。

3.新增物资要在周四、周五和其它物品申购一块提交,并附带新增物资的图片。新增物资编码由保管员在每周的周一、周五上午12点前向公司进行申请。

4.资产物资与材料物资需分开提交,资产物资提交至资产科资产管理员,材料物资提交至资产科保管员。

5.对于印刷或定做的物资,需提前两周提交申购,避免影响使用。

6.紧急申购需后勤处鉴定是否属于紧急申购范围内,如属于需申购部门向院领导汇报并填写“紧急申购申请单”,经院长签字后方可申购。

7.如果是大型活动的物品(比如运动会、迎新、双选会等)或一个项目内的物资,由主办方汇总需要的物品并提交至后勤处。活动所用物品只能提交一次,如有遗漏不再采买。

第十七条  物品集采申购规定

1.申购分为日采和集采,日采是指学院日常运行必不可少的物资和服务,均可按照实际用量进行日常申购。

2.集采是指假期改造、教学教具、实验室耗材、体育器材、专项物资、配发标准内的物资等,这类可进行集采。集采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4月份和11月份。

3.凡是列入集采内的物资只能提交一次申购,在提交申购的时候一定要有计划的提前申购下学期所需物资,期间不再申购集采内的物资。

4.专项物资采买后由使用部门亲自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和采购员沟通并立即调换。

5.在日常申购中,如果一批物品是同一时间内使用的,只能申购一次,如有漏掉或数量错误的,由部门物品申购员承担相应的责任,需附上情况说明方可进行再次申购。

6.在申购物品的时候,要有计划、合理、节约的申购。

第十八条  申购单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使用部门申购员提交申购单——后勤处保管员汇总——后勤处主管审批——财务处审批——院长审批——公司资产部审批——公司采购部审批完成——采购部信息员分类——采购员进行采买。

2.申购单必须在周二上午十点之前转交给公司资产部进行审批,每周三公司采购部进行审批,其他时间不接收、不办理,如超过审批时间只能下周审批。

3.采买时间从采购员接到单子当天,往后推算五个工作日为正常采买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4.保管员在每周的周三下午或周四上午及时关注申购单的审批情况,及时与申购部门反馈。

5.如果申购部门在提交申购单后有所变化,需提前通知保管员,由保管员与公司资产部进行沟通并终止其部门的申购物品。

6.如采购员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所购物品,由采购员说明情况并由保管员传达给使用部门进行沟通。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验收程序。  

购进的材料物资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保管员要根据入库定单并参照申购单中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如有异常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不能及时妥善解决的,应与主管领导汇报或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物品采买回后,对于专业使用的物品要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及时与采购员沟通并调换。

3.如果数量和实物、规格及质量相符,按照订单与采购员当天办理入库手续。

4.完成上述工作后保管员在打印的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无误后交与采购员进行报账工作。

第二十条  物资出库程序

1.每周一、周三为打印出库单时间,每周二、周四为物品发放时间,保管员凭签字齐全的出库单进行发放物品。

2.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避免有积压过期物品。有库存的要与采购员沟通,及时减少相应的采购量,避免浪费资源。

3.严格按照配发标准发放物品,如超过配发标准内的物品,要有院领导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物品的不同类别、用途分区摆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通风、干燥,杜绝因存放不当造成物资损耗。

3.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定期自查安全防火器材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  盘点管理。

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规定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周五为仓库盘点时间。

2.每月末为关闭系统时间,如果月末是周六或周日,周五将会提前关闭系统,在盘点和关闭系统的时间内,为了实物的准确性,仓库不再发放任何物品。

3.在盘点时间和系统关闭之前,各部门要提前做好物品领用计划,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4.盘点时要进行重复盘查,进行核实,对于盘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并做好记录。

5.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按照盘点数量及说明,如实填写在盘点系统内,后根据相应处理办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定期查看仓库物品,发现有报损、报废的物品要及时与采购员沟通,做好报损、报废手续。

第二十三条  以旧换新及临时借用物品的管理  

1.对于维修领用物品,实行以旧换新,包括工具、电器、电机、灯泡、灯管、电子元件等。  

2.员工离职或调离时,所领的工具、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相应手续。

3.各部门或系部举行活动时,临时借用仓库物品,应建立借还手续,对于可再次利用的物品应及时回收,以免物品外流造成资源浪费。

第六章  部门资产管理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维护学院权益,防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我院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二十五条  资产科负责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每月考核,每月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为该学期的考核成绩。资产科将学期考核成绩报送我院人事处,计入相关人员的人事考核成绩。资产部根据学期考核成绩发放部门资产管理员补助津贴。

第二十六条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固定资产申购情况。

根据部门资产管理员每月提交固定资产的申购情况,按照本月错误填写申购单数量占部门本月总申购单数的比例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10分。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错误填写申购单数量/本月部门申购单总数)*10分=最终该项得分

2.房间资产责任书、房间资产维护差异情况部门房间资产责任书信息应与房间实物一致,并能责任到使用人,《房间资产维护记录表》是否按要求填写。如检查过程中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则按照差异房间数与本月抽查总房间数的比值计算该项得分。本项满分10分。计算公式如下:

1-差异房间数/本月抽查总房间数)*10分=最终该项得分

3.房间资产管理情况。

部门房间资产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资产条码损坏,丢失,信息不符的情况。检查过程中按照差异条数与本月抽查资产总条数的比值计算该项得分。本项满分10分。计算公式如下:

1-差异条数*5/本月抽查资产总条数)*10分=最终该项得分

4.资产变动手续。

部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本部门人员或资产调动及时做相应的资产变动手续,月末是否将《部门资产盘点单》反馈至资管科。本项满分10分,检查中如发现资产随意变动而未按时上报的,该项分数为0分。

5.资产使用情况。

部门资产应合理有效的利用,若有闲置资产应及时上报资产科以便做资产调配;使我院资产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益。是否有效利用,有无闲置。有无私自变更资产用途。本项满分10分。在资产检查中,每发现一次资产闲置未上报或者私自变更资产用途的不合规情况,扣5分,扣完为止。

6.资产维护。

实验室、实验器材以及体育器材等实验实训设备及器材每月应制定相应的检查维护记录,延长其使用寿命;发挥其经济价值;以便能够更好的服务我院学生,本项满分10分。在资产检查中,维护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做本月《部门资产自查记录》反馈至资管科,未按时上报,该项分数为0。

7.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损坏,固定资产损坏时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报修。本项满分10分;在资产检查中,如发现资产损坏未及时报修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此类不合规情况,扣5分。若没有上报本月《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该项分数为0。

8.资产报废。

损坏的固定资产经维修人员的确定,已无维修价值,或者维修价值不高时,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上报走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带离学校的资产是否填写《固定资产离校登记表》的情况。本项满分10分;在资产检查中,如发现资产报废没有及时上报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9.资产盘点计划。

部门资产管理员针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应制定相应盘点计划以及部门自查计划。本项满分10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制定盘点计划的,或者没有按照盘点计划安排部门自查的,该项分数为0分。

10.部门员工资产长效考核。

1)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教职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细则以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部门资产管理员将教职工的每月考核结果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送资产科。教职工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为该学期的考核成绩。资产科将学期考核成绩报送我院人事处,计入相关人员的人事考核成绩。

2)根据教职工学期的考核成绩得分,给予人事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资产考核分数

人事考核

9.5分以上

不予考核

9.5-8.0(含)

书面提醒一次

8.0-6.0(含)

申诫一次

6.0-4.0(含)

记过一次

4.0以下

记大过一次

 

3)本项满分10分。每月是否做本部门资产长效考核,无出现违规情况是否及时处置。没有做本月部门普通老师资产长效考核的,该项分数为0,未及时处置违规人的减1分/每人。教职工资产长效考核具体细则参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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