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科管理制度
日期:2017-11-03 00:00:00  作者:后勤处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2

用水管理规定

1.本院用水管理隶属于后勤处事务科。

2.本院师生员工均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使用水资源。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水龙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该管道总阀,并通知该楼管理员及时报修。

3.后勤处水工负责给排水的管理,安全节约用水的检查,以及给排水管道、水管阀门、水龙头漏水的维修。

4.楼管员及其它场所管理人负责本管区的安全节约用水的管理,每天检查所管区的水管、水龙头及漏水情况,并及时按程序报修;管理员对本管区用水设施损坏不及时报修者由楼管员所属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5.外单位用水及施工单位用水由相关单位出示证明,待后勤处事务科核准并安装水表后方可使用,各用水单位应按通知及时到财务处缴纳水费。违反上述规定用水者,立即切断水源,处伍佰元以上罚金,由该施工单位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后立即装水表。对该项校内工程负责人报人事处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6.学院工作人员私自对外用水,由违反规定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追回(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报相关单位建议给予记过(以上)人事处分。

7.学院内餐厅、商铺、超市、锅炉、洗浴开水等所有外包单位用水由校内各分管人负责,事务科监督。未经事务科同意不得私自更改主要管路,违者,处伍佰元以上罚金并恢复管路原状。

8.所有用水单位未经事务科同意,不得私自触动用水计量装置。对私自增减、拆卸、毁坏、改装、更换计量设施或其他窃水行为者,收取该用水单位水表满量程水费,并处伍佰元以上罚金。

9. 校内其他场所用水由相关人员负责,负责人要注意开关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否则,视情节轻重,建议给予人事处分。

10.后勤处事务科经常检查各部门用水情况,对违章和浪费用水现象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11.各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后勤处事务科做好安全节约用水管理,对工作突出者,后勤处建议给予人事表彰。

12.每月由院办组织后勤处、学生处等有关人员参加全面检查一次,后勤处事务科另外组织不定时抽查。

用电管理办法

1.本院用电管理隶属于后勤处事务科。

2.全院师生员工应本着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使用所配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事务科同意,不得擅自连接电器,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人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各楼的日常用电管理,由各楼管理员负责。学生公寓、教学楼等公共场所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做饭、烧水、取暖等电器,违者,没收电器,并由该违反规定人员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学生报学生处按《学生手册》处理,教职工报主管部门按考核办法处理。

4.各楼管理单位应做好公共区域照明放光时间管理,根据自然光亮度及时开关公共照明。

5.教职工公寓和学生公寓住宿人员要自觉节约用电。学院为各宿舍每月分配电量用完后,超出部分由入住人员支付,教师公寓用电功率限制3KW,学生公寓用电功率限制1KW。

6.外单位业务、照明用电需向事务科申请,批准后由事务科安排电工接入电表方可使用,用电方每月按通知时间向财务处缴纳电费;对私自用电者,立即切断电源,处伍佰元以上罚金,并由该单位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7.学院工作人员私自对外用电,由违反规定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追回(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报相关单位建议给予记过(以上)人事处分。

8.属我院施工单位用电由基建或相关部门出示证明交事务科,经程序批准后,事务科安排电工接表后方可使用。财务处安排抄表并发缴费通知单。违反上述规定用电者,立即切断电源,处伍佰元以上罚金,由该施工单位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后并立即装电表。对校内该项工程负责人报人事处建议给予处分。

9.学院内餐厅、商铺、超市、锅炉、洗浴开水等所有外包单位用电安全由各承包商负责,事务科监督。未经事务科同意不得私自更改主要线路,违者,处伍佰元以上罚金并恢复线路原状。

10.所有用电单位未经事务科同意,不得私自触动电力计量装置。对私自增减、拆卸、毁坏、改装、更换计量设施或其他窃电行为者,收取该用电单位电表满量程电费(有互感器计入互感器),并处伍佰元以上罚金。

11.用户应按后勤处确定的电量及时向财务处缴纳费用,逾期不交者停电处理。

12.校内其他场所用电由相关人员负责,负责人要注意开关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否则,视情节轻重,建议给予人事处分。

13.事务科电工有权检查校内所有办公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实况,发现违章、浪费用电者,报相关部门按本规定处理。

14.各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后勤处事务科做好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对工作突出者,后勤处建议给予人事表彰。

15.每月由院办组织后勤处、学生处等有关人员参加全面检查一次,后勤处事务科另外组织不定时抽查。

维修管理制度

一、校内日常维修

1.本院非资产类维修管理由后勤处负责,资产类维修管理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2.根据学院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餐厅、商铺、超市、锅炉、洗浴等外包场地、设施不在学院维修范围,由各承包商自行解决。

3.教学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及其他场馆内基础设施和学院配备物品由该楼管理人或物品使用人负责管理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由该楼管理人或物品使用人按报修程序报修,后勤处接到报修单后安排工人维修。对于检查中因报修人未报修引起的问题,由相关使用人员承担报修责任,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人事处理。

4.报修人应按照报修单要求如实填写报修内容及报修人信息,如因报修单填写不当导致无法维修者,责任由报修人承担。

5.上班期间紧急维修可直接联系后勤处解决,假期和夜间紧急维修按维修工值班表联系相应值班人员解决。非紧急维修按正常报修程序进行,不接受口头、短信、QQ等报修单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报修。

6.校内工人能维修的问题在接到报修单当日完成;校内无法维修的问题需申购解决。每周一为公司规定提交维修申购时间,周五公司批复,批复后由采购部安排外修人员到校维修,定制物品需考虑定制周期。人为损坏在缴纳赔偿费后开始计算维修周期。

7.防水维修、墙面掉皮等问题,属外修范围。防水维修为五年质保期,由建筑单位维修。五年质保期满后,由学院委外维修,采购部安排施工单位维修。

8.人为损坏由管理部门找出责任人赔偿。情况恶劣者,学生报学生处处理,教工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委外维修

(一)常规要求

1.施工人员应服从学院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保卫人员的监督。

2.施工应控制粉尘、噪音、污染物、震动等对学生、居民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3.室外堆放应遵守后勤处的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地、化粪池等公共设施。

4.施工垃圾应打包并放到指定地点或运出校外。

5.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6.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整齐,竣工时清洁干净。

7.进行特殊工种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专门机关颁发的岗位许可证件,方可上岗。

8.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调试应在装修工程完毕之前完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9.施工人员在学校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私自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场所和我校学生非正常接触;严禁施工人员在居住地酗酒闹事、赌博、搞封建迷信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0.各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到财务处缴纳保证金贰仟元。施工方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七日内到财务处凭收条退还保证金。

(二)施工现场用水

1.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对现场上下水管口进行封闭保护。

2.施工用水提前向后勤处申请,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等现象,下水保持畅通。

3.不得在未做防水的楼面蓄水。

4.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三)施工现场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提前向后勤处申请,应从电表后设立临时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和拆装用电系统必须由后勤处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的控制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进入控制箱的电源不得使用插座连接,必须使用双层绝然电缆,严禁使用普通电线。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点。配电箱应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装置,并压接牢固。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四)施工现场防火、防盗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袋或其它灭火工具。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3.不得遮蔽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现场使用电气焊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溅落区域的可燃物。

5.易燃品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内,并有明显的标志。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放可燃材料。

6.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挥发材料必须随时封闭容器,擦试后的棉纱毛巾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且远离热源。

7.下班前应及时关闭水、电、窗。

三、工程质保期内维修

1.所有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按合同要求,质保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2.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后勤处维修通知后,在郑州市范围内(包括郑州市属区、市、县)施工单位保证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郑州市外施工单位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维修完毕由学院相关部门及后勤处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学院在建工程中仍在学院施工的单位,接到后勤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3.严重影响学院教学生活秩序的故障,如校园消防、生活给水主管道爆裂或跑冒滴漏现象,校园雨污水主管道严重堵塞,校园高低压设备故障、电力电缆短路、烧毁,大面积停电,污水泵站设备故障不工作,二次加压泵站设备故障不工作等维修项目,施工单位接到后勤处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6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4.在维修项目中,如确实因为学院甲供材料本身的质量问题,学院及时提供备用材料,施工单位及时维修;如维修项目中因甲供材料在施工中受到损伤、施工方法错误、未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等不属甲供材料本身的质量问题的故障,施工单位应自购同等质量的材料及时维修。

5.为保证学院的安全稳定,对接到后勤处维修通知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的施工单位、接到后勤处的维修通知在同一个维修点维修两次仍不能修好、接到后勤处通知维修不能及时完成的施工单位,后勤处有权将维修工作发包外修,所产生一切维修费用由责任施工单位承担,从质保金内扣除,费用按学院发包外修实际支付费用标准执行。

6.维修通知方式为:后勤处将维修通知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供的电子邮箱。自通知下发到维修人员到校的时间区间为:时间起点以邮件发送成功的时间为准,时间终点为到校领取通知单的签字时间。

7.维修方式:施工单位及时到校后,到后勤处取《郑州工商学院已建工程维修通知单》两份并签字确认,维修完成后,经学院相关部门和后勤处验收合格后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由学院存档。后勤处拿到签字确认后的维修通知单方可证明维修完成。

8.郑州工商学院已建工程维修通知单。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管理

(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按规定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设备巡视、表计抄录、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日常维护、打扫环境卫生和资料整理。

3.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如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找有权代班工作的人代班,交待当班注意事项,并经上级批准,记入值班日志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命令,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随时都能根据调度命令和信号变化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5.在值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离岗、不围坐闲谈、不打盹睡觉,应衣着整齐,不准穿运动裤头、背心、裙子拖鞋,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做分散精力之事(如看小说、下棋、打牌、干私活等)。

6.值班人员离开岗位超过三个月,回来后应先跟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值班工作。

(二)倒闸操作制度

1.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思想高度集中,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2.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命令执行。对命令有疑问,应提出意见。发令人坚持意见时,立即执行。但如执行命令后将会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

3.对于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损坏设备的事故,处理时可经上级许可,先行操作,但事后应尽快报告上级。

4.除紧急送电和事故处理外,一般倒闸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

5.倒闸操作前,正副值班工必须明确操作目的和顺序,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后果,并做好一切准备。

6.倒闸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五制”,即操作票制,核对命令制,图板演习制,监护、唱票、复诵制和检查汇报制,当听到上级电话时,应停止操作,收听电话,弄清情况后再操作。

7.倒闸操作后,全面检查操作质量,并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三)设备缺陷管理

1.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由于天气和负荷的变化、长期磨损变形、部件损坏等原因,随时都有发生缺陷的可能,对有缺陷的设备,应按其缺陷程度分类统计。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具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大修、改进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记入值班日志,上级应与有关人员共同鉴定、评定缺陷类别。

6.对于设备缺陷,在现场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而未及时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事故者,应由现场值班人员负责。如现场处理不了并已向上级汇报,上级未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者应由上级负责。

7.缺陷消除后,由验收人员及时将消除时间、消除情况记入记录薄。还应在处理后观察处理效果,在一个月内重点检查、鉴定一次。

二、中央空调管理

1.在供暖、制冷季内对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监护及日常保养、运行数据的记录。

2.定期的维护保养可排除故障隐患,减少事故,减少运行费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保障正常的工作时序。

三、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地下水池、屋面水箱、生活水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设备组负责监控、定期保养、维修、清洁、定期记录。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有设备组人员负责,由值班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3.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提污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识简单明确。

4.生活水泵每日按时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泵房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泵体及管道每月擦拭一次。

7.水池检查口须有盖密封并加锁。

8.定期取水池内水送防疫站进行水质化验,检查结果交事务科存档。

供电故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二、组织机构

成立供电故障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事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事务科其他相关人员和工人班组人员担任。

组长负责调度指挥,并决定启动供电预案的等级;副组长负责内外联络及现场指挥。

三、供电等级

1.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或活动,属一级供电工作。如:重要的全国性会议。

2.全校性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属二级供电工作。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校重要的大型演出或活动等。

3.一般性规模的会议、活动或正常的例行考试属三级供电工作。如:各系部组织的一般性会议和文体活动等。

四、供电预案

(一)一级供电

1.至少提前两天向国网河南中牟县供电公司送达供电工作函,协调有关工作,确保活动期间高压专线无计划性停电。

2.协调基建及校外借用电部门,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提前调度有关工作,活动期间禁止施工单位在主要供电线路附近使用大型机械进行开挖作业,以免挖断地

下电缆,影响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

3.活动进行前两天,对用电部位的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护,并将用电场地的线路做出明显标记。

4.提前两天对供电设施“五检查”。

检查坤六版10KV高压电缆的主进开关及校内设备;检

查校内配电房所有变压器;检查校内所有进线、计量、PT、馈线柜和所有低压柜;检查活动场所供电线路(活动时有人现场值勤巡检);检查发电机设备、转换开关及储油情况。

5.场内用电“四禁止”。

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指定线位接电,禁止场内私接电线;所有用电设施之线路必须一次性铺设到位,禁止中间出现断线或接头;供电设施专人管理,禁止他人随便开关;活动前对所有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未经后勤处批准禁止新增用设备。

6.活动期间,供电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全部到岗值班,至少安排两名电工在配电房值班,两名电工在活动现场值班,应急小组其他人员作为机动人员。活动前做好“六检查”,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检查维修工具及表具是否齐全;检查备用线路是否携带;检查通讯工具是否携带,电池是否足量,手机是否通畅;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备好;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到岗;检查值班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设备及线路。

7.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

充分了解活动场所的配电设施及用电状况,预想到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处理预案。

用电场地开关跳闸时,场地值班电工立即送电。

高压有电,低压跳闸时,配电房值班电工立即送场地用电所在低压柜,若无法复送,立即使用联络柜。

高压停电,配电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并优先向活动场所供电,然后根据发电机剩余负荷对餐厅、水泵房、网络机房等区域供电。

立即与中牟县供电公司调度室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需考虑发电机用油是否短缺。如短时间停电或高压闪断,确认高压无故障后,利用活动休息期间或待活动结束后将发电机转换为市电。

(二)二级供电

1.至少提前一天向国网河南中牟县供电公司送达供电工作函,协调有关工作,确保活动期间高压专线无计划性停电。

2.活动进行前,对用电部位的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护。

3.提前一天对供电设施“五检查”:

检查坤六版10KV高压电缆的主进开关及校内设备;检查校内配电房所有变压器;检查校内所有进线、计量、PT、馈线柜和所有低压柜;检查活动场所供电线路(活动时有人现场值勤巡检);检查发电机设备、转换开关及储油情况。

4.场内用电“四禁止”:

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指定线位接电,禁止场内私接电线;所有用电设施之线路必须一次性铺设到位,禁止中间出现断线或接头等;供电设施专人管理,禁止他人随便开关;活动前对所有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未经后勤处批准禁止新增用电设备。

5.活动期间,供电应急工作小组副组长以下人员按需到岗值班,至少安排两名电工在配电房值班,两名电工在活动现场值班;活动前做好“六检查”,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检查维修工具及表具是否齐全;检查备用线路是否携带;检查通讯工具是否携带,电池是否足量,手机是否通畅;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备好;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到岗;检查值班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设备及线路。

6.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

充分了解活动场所的配电设施及用电状况,预想到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处理预案。

一旦高压出现停电情况,配电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并优先向活动场所供电,然后对餐厅、水泵房、网络机房供电。其他区域视发电机负荷决定是否送电。

立即与中牟县供电公司调度室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需考虑发电机用油是否短缺。如短时间停电或高压闪断,确认高压无故障后,利用会议或活动休息期间将发电机转换为市电。

(三)三级供电

1.供电设施“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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