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户:
现部分商户使用或借用学院资产,如以后不再使用,请于2017年3月3日之前向后勤处提交书面申请。后勤处将予以集中收回处理。
注:本学期只安排本次集中退还资产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商户,后勤处不再安排。
后勤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