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5日统一发放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借用对象
2013级本科毕业生
二、借用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借用,由学院派专人到后勤处资产科交纳借用押金(标准是:1000元/500人以上;500元/500人以下)。
2.学院工作人员持缴款单据,到后勤处资产科104房间办理借用手续(学生代领不予办理),并在借用清单上签字确认。
3.借用学士服时,请认真检查服装的完好状况,发现破损等情况时,当场予以调换,未声明者责任自负。
4.借用时间安排:
系 别 | 科别 | 总人数 | 发 放 时 间 | |
经管学院 | 文科 | 359 | 5月24日上午08:30 | |
机电学院 | 工科 | 344 | 5月24日上午10:20 | |
建筑学院 | 工科 | 1208 | 5月24日下午14:30 | |
文法学院 | 文科 | 330 | 5月25日上午08:30 | |
艺术学院 | 文科 | 405 | 5月25日上午10:20 | |
会计学院 | 文科 | 1164 | 5月25日下午14:30 |
三、各学院要教育学生遵守《学院学士学位服管理规定》关于着装规范的相关内容,不得外借和利用学位服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同时,引导学生爱惜并保持学位服的洁净和完整。
四、归还方式
1.归还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归还,学士服按类归整、叠放整齐,对应的箱子上标清楚类别与数量,如归还时未整理到位,后勤处不予以接收、办理退还手续。
2.学士服按类归整、叠放整齐的学院,由后勤处与系(部)负责人当场清点并确认。
如有损坏、丢失则按《学院学士学位服管理规定》的赔偿标准在押金中扣除。
附:赔偿标准
学士帽 | 流苏 | 垂布 | 学士服 | 领结 | 领带 |
20元/顶 | 5元/个 | 15元/条 | 70元/件 | 10元/个 | 10元/个 |
五、学士服归还时间安排
系 别 | 科别 | 总人数 | 归 还 时 间 | |
经管学院 | 文科 | 293 | 6月6日上午9:00 | |
建筑学院 | 工科 | 979 | 6月6日下午14:30 | |
艺术学院 | 文科 | 423 | 6月7日上午9:00 | |
会计学院 | 文科 | 1030 | 6月7日下午14:30 | |
机电学院 | 工科 | 397 | 6月8日上午9:00 | |
文法学院 | 文科 | 280 | 6月8日下午14:30 |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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